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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1] 自由主义重回英国

2013-6-5 20:38| 发布者: migmig| 查看: 35160| 评论: 7|原作者: fsz

摘要: 不论是在社会问题上还是经济问题上,英国年轻人都已经变得愈发开明。政客们有必要去迎合他们
英国政治与年轻人

久违的自由主义重回英格兰【1】

不论是在社会问题上还是经济问题上,英国年轻人都已经变得愈发开明。政客们有必要去迎合他们

Jun 1st 2013 |From the print edition



在过去的170年间,尽管《经济学人》一贯提倡自由贸易,抨击大政府,呼吁个人自由。但是,我们的主张始终没有人去实践。英国的各个政党或是只在经济政策上采纳自由主义,或是只把自由主义当做是社会政治纲领。令人不安的是,虽然间或有一两个小党试图大胆地在其政治和经济的纲领均奉行自由主义,但回报他们的却是影响力越变越小。在美国,我们的信仰遭到误解,以至于人们竟将自由主义同它所反对的大政府主义混为一谈。【2】

如今,情况终于出现了转机。在《经济学人》的家乡英国——这块曾经诞生过亚当·斯密(图中的领衔吉他手)、约翰·斯图亚特·穆勒【3】(图中的贝斯手)和威廉·格莱斯顿(图中的主唱)【4】的土地——再次让人们有理由去有所期待。在这里,年轻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由主义或者说是古典自由主义已经重获新生。

在人们的性取向、吸毒史和肤色等问题上,年轻人的容忍度几乎到了视而不见程度;在大规模移民问题上,尽管他们仍然像老一辈英国人那样持无所谓的态度。但是,如果政客们以此来谋取选票,他们只会收获年轻人的厌倦感。至于不久就要让上议院为之而挠头的同性婚姻问题,在年轻人那里几乎到了不能称之为问题的程度。

英国年轻人不希望政府成为一个“利维坦”【5】,他们不想让政府插手自己薪水和私生活。同老一辈人相比,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再对福利制度抱有奢望。在“创建福利制国家是否是英国最值得夸耀的成就之一”这一问题上,老中青三代英国人的选择各有不同:在战前出生的那一代人中,有接近70%的人认为“是”;在婴儿潮那一代人中,这一比例为61%;在80后英国年轻人当中,选择“是”的人数尚不及他们总人数的30%。这一代年轻人力主消减政府赤字,关心全球变暖。但是,在涉及到“如何让商业正常运转”这样的问题时,他们普遍倾向于支持穆勒提出来的最低限度“守夜人国家”这一概念【6】。例如,他们对于“超市巨头扩张”这样的问题并不在意。

虽然只是在重复洛克【7】的思想,但是我喜欢

英国年轻人之所以信仰自由主义,不仅因为他们年轻,更因为这是一种代际的变化。在1987年时,对“消减福利是否会鼓励年轻人自食其力”这一问题所做的调查显示,在18岁-34岁的英国人中,对此表示赞同的可能性低于其他所有年龄段的人。相比之下,如今的年轻人比绝大多数人都要自信,他们比之前的同龄人更倾向于在社会政策问题上采纳自由主义的立场。

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思潮,它的形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首先,这一代年轻人所成长的社会是一个更加多元化的世界。当他们的思想处于成形阶段时,互联网的影响已经无处不在。要知道,互联网是一种对政府干预具有内在抗拒机制的系统。其次,社会在回报他们时不再像以前那样慷慨,这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1998年,执政伊始的工党政府不仅取消了学生助学金,而且还引入了每年 £1000(按照当时的汇率折合成美元,约为$1,656)的学费制度。这些措施使得大学学费最多高达£9000。贷款条件的宽松使得这种学费制度仍被当成是一种福利,但这只是徒有其名而已。2010年,保守党和民主党的联合政府取消了教育维持津贴。但是,他们忘记了设计这种福利的初衷,是为了让穷人的孩子留在学校。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老一辈的英国人一直都在享受着更加优厚的养老金,如果他们为了支付起居费用而不得不卖掉房产时,政府还会提供短暂的保护期。因此,难怪他们把福利制度当成是宝贝一样来看待。

同其他国家的年轻人相比,英国年轻人似乎与众不同。在美国,年轻人的思想特别开明只体现在对待同性婚姻这一问题上,但是,一旦涉及堕胎,他们就没有那么热心了(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这个不大符合自由主义定义的国家中,该问题确实困扰着很多人)。调查显示,美国年轻人比他们的前辈更倾向于认可“政府应当做得更多”的观点。在法国,调查显示,年轻人已经变得不再那么特立独行了。

对于英国这一代十几岁至20多岁的年轻人来说,当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后,也有可能会转而支持大权独揽式的政府,当生活迫使他们不得不低头时,他们更有可能如此。当他们的后代长大成人时,他们有可能不再对性和毒品这样的问题持容忍的态度。虽说如此,但他们不会变得像他们的父母那样。因为,对于社会的根本看法就像人体的骨骼一样:他们是在青年时期形成的。

对于那些热切希望保持自由状态的人们来说,年轻人在政治上缺少发言权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国会中,议员的平均年龄为50岁;在地方议会中,议员的平均年龄为60岁;在上议院中,议员的平均年龄为69岁。即便是在地方选举中,参加投票的也是老年人,并且选民协会也由他们所把持。在他们的推动下,英国政治中出现了一股最具破坏性的势力:这就是快速崛起的英国独立党,该党想让英国重新回到史前的混沌状态:那种几乎没有移民、婚姻只牵扯两性的状态,以及欧洲只是英吉利海峡另一边的一块大陆的状态。

希望此生不再交税

因此,英国的各个政党更要对年轻人保持关注,而不只是像现在这样。尽管人们的基本政治观点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较大改变,但是他们的投票倾向更定会有所变化。如果说这一代自由主义者分散了各个政党的选票,那么,明天,他们就会成为各个政党可以依赖的票仓。同时,尽管人们的观点确实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有限度的,这种改变只会朝向一个方向:朝向年轻时的方向。在过去的数年间,人们对待同性性行为的态度愈发冷静,对社会福利制度愈发不当成一回事。然而,正是年轻人首先做到了这一点的。在社会政治领域,他们即是先行者又是思潮制定者。

在迎合年轻人这一点上,英国各大政党做得远远不够,他们完全走错了方向。由于担心被独立党抓住把柄,保守党在同性婚姻问题上裹足不前,他们准备在2015年的大选中采取反对移民的立场;虽说工党在社会政策问题上同自由主义者立场相同;但是,在经济问题上,工党反对消减福利,并且重新拾起以前那种由政府进行干预的热情,工党称之为“预分配”。在引用亚当·斯密的频率上,艾德·米利班德连中国领导人都不如。

在所有政府官员中当中,唯一讨好年轻人的政客是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他属于那种“无知者无畏”的人。相比之下,政客的立场越坚定,他的日子就越难过。有辉格党精神的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不仅因其社会政策中的自由主义遭到保皇党的反对,同时还因坚持消减开支而遭到“利维坦”走狗的抨击;而自由民主党领袖尼克·克莱格,因试图将自己的自由民主党转向古典自由主义怀抱而惹来更多的敌人。但是,现在就认定他们站错了立场还为时过早,他们错在过早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今后,只要局势一有变化,现在的种种不利都会成为他们的优势。如果18-24岁的年轻人在选举时像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一样可以依赖,那么这意味着,谁获得他们的支持都将增加接近200万选票,因此政客们肯定会为此而全力以赴。为了摆脱国家对个人的干涉,年轻人应当赶快奔向投票站。

【注释】

       19世纪的英国是自由主义大行其道的世纪,英国以其独具特色的自由主义理念,在历史上创造出了令人艳羡的物质财富和精神风范。将放任自由奉为圭臬的自由党政府在这个世纪也经历它空前绝后的优势执政期。光芒四射的维多利亚时代因自由主义的勃兴而大方异彩。在这个让人流连忘返的世纪,英国人不仅创造出了无与伦比的物质财富,而且也为人类历史留下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在自由主义那群星灿烂的天空中,英国的亚当·斯密,大卫·休谟,杰里米·边沁,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赫伯特·斯宾塞等自由主义大师因其对自由主义思想的卓越贡献而分外耀眼。19世纪中期,自由主义的力量如日中天,大约从这时起,“英国自由主义史上闪耀着两个伟大的名字:行为界的格莱斯顿和思想界的穆勒。”这两个伟人的出现极大的改变自由主义的理念,并对英国历史的进程产生了对莫大影响。相关内容可参见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的霍布豪斯名著《 自由主义》一书。
  
      【1】 古典自由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发源于17世纪和18世纪,经济学上的投入产出原则,认为一国的真正财富不是金银总量的增加,而是其国民创造的商品服务的数量。是一种支持个人先于国家存在的政治哲学,强调个人的权利、私有财产,并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仅在于保护每个个体的自由。
       古典自由主义发源于17世纪和18世纪,也因此,它通常被视为由于工业革命和随后的资本主义体制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自我负责,和自由市场等概念最先也是由古典自由主义所提出,后来才陆续被其他政治意识形态所采纳的。古典自由主义反对当时绝大多数较早期的政治学说,例如君权神授说、世袭制度和国教制度,强调个人的自由、理性、正义和宽容。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都受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
       古典自由主义政府的干预经常是阻碍了经济的增长,因此主张将政府排除出经济领域,让经济生活自行其是,让追求自身利益的无数的个体理性的计算来引导经济生活的调整,即“谁会应当尽量从政府干预中摆脱出来,尽量的自由”,“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
        弗里德里克·哈耶克指出古典自由主义有着两种不同的流派:“英国的流派”以及“法国的流派”。哈耶克认为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亚当·斯密、埃德蒙·伯克等人代表了经验主义流派的思想,注重普通法,并且遵循长期自然发展下来的传统和思想。而法国的流派如卢梭、百科全书派、以及重农主义则相信理性主义、认为理性的力量是毫无限制的,并且有时会对传统和宗教表现出敌意。哈耶克承认国籍的分类是和流派的分类不同的,有些哲学家并不一定符合国籍的分类:哈耶克认为法国的孟德斯鸠属于“英国的流派”,而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威廉·戈德温、约瑟夫·普利斯特里、和托马斯·潘恩则属于“法国的流派”。哈耶克也否认“laissez faire”这一词是源于法国的传统,并将其归功于英国的休谟、斯密、和伯克。
        近代工业革命大幅提升了人类的物质文明。19世纪产生的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成了第一个从古典自由主义里分裂出来的重要流派,社会自由主义主张立法禁止童工和规定劳工的最低工资,而这些都是主张自由放任经济的自由主义者所视为妨碍自由的政策,更认为这些政策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到了19世纪末,这些从自由主义产生的分裂已经逐渐扩大,他们认为为了要达成自由的目标,个人必须得到为达成目标的条件,包括教育和免于受剥削的保护。在1911年由霍布豪斯(Leonard Trelawny Hobhouse)所着的自由主义一书里,他总结了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的概念,也就是主张政府介入经济,并应确保每个人在贸易时的平等权利。由于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差异实在太大,哈耶克甚至指出那应该被称为“社会主义”比较正确(霍布豪斯的确曾自称他的理论为“自由社会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相信自由的哲学应该在每个领域都同等扩大(而不是在某些领域受到局限),他们非常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如枪枝管理法、平等权利法(Affirmative action, 鼓励录用女性和少数族群的政策)、高税收、社会福利和支持公立学校,这些都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认为侵犯了个人自由的政策。
        在美国“自由主义”一词早已改变了原意,哈耶克认为涵义的改变是从罗斯福任内开始的,罗斯福实行的新政在当时被贴上社会主义和左翼的卷标,由于担心这些标签的负面影响,罗斯福于是改自称为自由主义者。自从那时开始,“自由主义”一词在美国改变了涵义,与原本18和19世纪的自由主义完全不同了。

        【2】 “自由主义”在欧美的含义有所不同
       从政治哲学上讲,自由跟平等好像日月一样难以亲近。一旦我们要平等地照顾每个人的自由,就不得不牺牲一些人的部分自由去成全另一些人的部分自由。这本身就不可协调。 于是左右派的出发点都是人的平等自由,结果却是:左更强调平等,右更关注自由。
        在西方的政治经济领域,这种分歧体现在国家干预经济的程度上。
        1、左派/新政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eg.霍布豪斯): 受功利主义影响,支持“福利国家”,主张通过高税收等再分配来解决收入低者出于经济原因而受到的“不平等”“不自由”。这一流派是从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分裂出来的。罗斯福新政时采取了很多政府干预经济的措施,为减少反对声音,自称“自由主义”。后人对“新自由主义”的混淆由此而来。
        2、右派/新古典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neo-liberalism,eg.哈耶克): 支持自由竞争,认为福利国家只助长了穷人的懒惰,使他们沦为体制的依赖者和牺牲者。但他们并不反对国家弥补人们机会的不平等和保护弱势群体,只是更强调人要自食其力、为自己的生活处境承担责任,并对国家弥补不平等的程度及效果表示怀疑。这一流派认为社会自由主义偏离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初衷,自己才是真的自由主义者,而非保守派。
       PS:自由意志主义(libertarianism,eg.诺齐克): 更彻底地反对国家干预经济,认为国家没有纠正境况不平等的义务,甚至应该被禁止这样做。从这种意义上说,自由意志主义自认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好延续。但在右翼圈子里也很少有人支持这样的自由主义。自由意志主义的有些人成为无政府主义者。
——以上三者皆脱胎于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eg.洛克,密尔),基本立场是反对集权、反对社会主义。

       自由主义、保守主义自身也分为许多不同的流派,所以,当我们谈论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时,不得不加上具体的时代、代表人物,否则有时候双方争论了半天,其实谈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
       美国的划分和欧洲不同。美国的自由主义更多的是社会主义,重福利,主张大政府、小社会;美国的保守主义对应欧洲的自由主义,主张大社会、小政府。而且,在政治、经济等领域,还会有不同的主张,比如有的人经济上是自由主义,政治上则是保守主义。
       虽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主张,但他们持有的底线则是共同的,即都要守护个人自由和权利,均承认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等。只是有的主张自由多一点,有的主张限制多一些而已。

       【4】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
       穆勒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穆勒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密尔写《论自由》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但是这种功利主义原则必须是最广义上的功利,即以人作为进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为依据的功利。因为密尔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发展,大致上以穆勒(John S. Mill)为界,可以区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穆勒的自由主义,正好是二者之间过渡的桥梁。古典与现代自由主义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祇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后者则认为政府不应局限于消极的角色,而应积极地谋求社会正义之实现,特别是在财富的分配方面,不宜放任市场机能之自然运作,而应谋所以调节之道。尽管当代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彼此见解不尽一致,不过大致上分布于上述两个系谱之下。

        【5】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 1809年12月29日—1898年5月19日) 英国政治家,曾作为自由党人四次出任英国首相(1868-1874、 1880-1885、1886以及1892-1894)。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他和保守党领袖本杰明·迪斯雷利针锋相对,上演了一场又一场波澜壮阔的政治大戏。格莱斯顿是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偶像,始终被学者排名为最伟大的英国首相之一。格莱斯顿曾被称为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原则的“生动体现”,其政治观、宗教观对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影响很大。


       【6】霍布斯与《利维坦》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英国政治学家、哲学家。英国理性主义传统的奠基人,是近代第一个在自然法基础上系统发展了国家契约学说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他在1651年所着的的《利维坦》 替之后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奠定根基。
  虽然霍布斯最知名的是政治哲学的着作,但他也有许多其他主题的着作,包括了历史、几何学、伦理学、和在现代被称为政治学的哲学。除此之外,霍布斯认为人性的行为都是出于自私的,这也成为哲学人类学研究的重要理论。
    霍布斯的《利维坦》(Leviathan)是一部体系完备、内容翔实、论证严密的学术著作,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产生过广泛和深远的影响,该书被誉为可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相媲美。
  “利维坦”是《圣经》中提到的一种力大无比的海兽名称。霍布斯借用这个名称命名本书,旨在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利维坦》一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此书分为三部份,霍布斯借此阐述了他对个人、社会、政府、法律和宗教等的理论,并重点论述了他关于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在第一部分中,霍布斯阐述了他的唯物论的哲学观,为后两部的展开做了理论准备。第二部分为他的政府和法律论,也是他著作最为后人看重的部分。第三部分主要是宗教论,否定了罗马教会的统治,认为国家有权干预教会。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写道,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需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这种需要。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就有对每样东西的权力。但由于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这种争夺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every man is enemy to every man)便永远不会结束。而人生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便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又短暂的”(solitary, poverty,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但战争并不是对人最有利的。霍布斯认为人考虑自身安全和免被他人侵犯而渴望结束战争——“使人倾向于和平的热忱其实是怕死,以及对于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取这些东西的盼望”。霍布斯认为社会若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霍布斯认为社会是一群人服从于一个人(Single-ruler form)的威权之下,而每个个人(individual)将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的和平、并抵抗外来的敌人。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Monarchy)、贵族制(Aristocracy)或民主制(Democracy)(霍布斯较倾向君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强而有威信的“利维坦”,即在一个绝对的威权之下,方能令[社会契约]实行。对霍布斯而言,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确保契约的执行。
       利维坦国家在防止侵略、发动战争对抗他人、或是任何有关保持国家和平方面的事务上是有无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个人不去伤害别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不过,由于在国家主权之上并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力,没有人可以防止国家破坏这规则)。在事实上,这种主权的行使程度是以主权对自然法的责任为限的。虽然主权并没有立法的责任,但它也有义务遵守那些指定了和平界线的法律(自然法, the law of nature),也因此这种限制使得主权的权威必须遵守一种道德责任。一个主权也必须保持国内的平等,因为普通人民都会被主权的光辉所掩盖;霍布斯将这种光辉与太阳的阳光相比,既然阳光耀眼无比,普通人也会因此褪色。在本质上,霍布斯的政治原则是“不要伤害”,他的道德黄金律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从这里霍布斯的道德观与一般基督教的黄金律“己所欲,施于人”产生差异,霍布斯认为那只会造成社会混乱罢了。
       利维坦写于英国内战期间,书里的大多数篇幅都用于证明强大的中央权威才能够避免邪恶的混乱和内战。任何对此权威的滥用都会造成对和平的破坏。霍布斯也否定了权力分立的理想:他认为主权必须有全盘控制公民、军事、司法、和教会的权力。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明确的指出主权拥有改变人民信仰和理念的权威,如果人民不这样做便会引起混乱。他本人即宣称愿意服从主权的命令改变信仰。
    在英文里,有时候人们会以“霍布斯主义”(Hobbesian)一词来形容一种无限制的、自私、而野蛮的竞争情况,不过这种用法其实是错误的:首先,《利维坦》里描绘出了这种情况、但仅仅是为了批判之;第二,霍布斯本人其实是相当胆小而书呆子气的。此外,在利维坦出版后,霍布斯也经常被人用以形容无神论以及“强权就是公理”的观念,尽管这些都不是霍布斯的初衷。

       【7】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8.29~1704.10.28),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
       虽然在哲学上洛克成就十分重要,不过他在政治及政治学说上的影响恐怕对后人更为巨大。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他的政治理念也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等西方国家。
        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和父权论的主张。在第二篇中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洛克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他也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正是基于每个人都有独立自由的劳动权,洛克进一步的提出了每个人都是自身身体的拥有者,这种人身所有权是能够创造财富的并且是财富的唯一来源。从这个结论出发,洛克特别推崇个人财产对人权的作用,他明确的指出了个人财产是人权的物质载体和发展根基,“无私产即无私权”。
       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三种,认为立法权高于其它两权,但立法权仍要受到人民的制约,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另外,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
这方面的理论由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继续发展,并对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政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洛克的政治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洛克的自由主义被美国奉为神圣,成为民族理想。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托马斯·杰弗逊等美国政治家,并且在美洲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浪潮。洛克的影响在法国则更为激烈。伏尔泰是第一个将洛克等人的思想传到法国去的人,法国后来的启蒙运动乃至法国大革命都与洛克的思想不无关系。
洛克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天赋人权”学说来反对“君权神授”思想。他把在英国革命中提出的各种基本要求概括为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认为财产权是最重要的自然权利,并把它们说成是天赋人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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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四眼猹 2013-6-4 14:41
谢谢楼主,学了不少东西。几处商榷,仅供参考。

1、admittedly a subject where liberalism is harder to define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这个不大符合自由主义定义的国家中,该问题确实困扰着很多人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堕胎这个议题上很难定义自由主义。

2、and more so when their knees give out
当生活迫使他们不得不低头时,他们更有可能如此。
垂垂老矣之时,他们更有可能如此。

3、towards the views of the young
朝向年轻时的方向
朝向年轻的方向

4、which it calls “predistribution”
工党称之为“再分配”
工党称之为“分配”
再分配是redistribution
引用 fsz 2013-6-4 14:54
admittedly a subject where liberalism is harder to define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堕胎这个议题上很难定义自由主义。


此处的where 因该是指美国。相见注释2。

and more so when their knees give out
当垂垂老矣之时,他们更有可能如此。


联系上下文看应该是“被生活所迫”的意思,因为下一句讲的就是他们老了会怎样

3、towards the views of the young
朝向年轻人的方向


个人认为,没有多大区别

which it calls “predistribution”
工党称之为“预分配”
再分配是redistribution


感谢指出错误。
引用 四眼猹 2013-6-4 15:56
本帖最后由 四眼猹 于 2013-6-4 16:03 编辑
fsz 发表于 2013-6-4 14:54
此处的where 因该是指美国。相见注释2。


谢谢回复。不过我保留意见,再解释一下我的理由:

1、a  subject where liberalism is harder to define
(1)where及其后面部分是用来修饰subject的定语从句,表示在这个subject这里很难定义自由主义。Subject可以指一个人、一件事、一个话题、一个领域等,好像很少见到表示一个国家的。
(2)harder表示在这个subject这“更”难定义自由主义,所以是有一个比较容易定义的subject。前面说了美国人在gay marriage上很liberal,所以那个更容易定义的subject就是gay marriage,相比之下比较难的就是abortion。如果这里表示美国,那么更容易定义的是哪里?英国还是欧洲?我对注释2的理解是:自由主义的定义在欧美不同,但好像看不出谁比较难定义。

2、Knees give out中,我能查到的give out的意思只有两类,一是散发、传播等等,这里显然不是;二是be completely used up, stop functioning, break down,都是指膝盖不好使了。“被生活所迫”的意思从何而来?

3、对于“年轻时”和“年轻人”,我认为有很大区别。“年轻时”意味着当人们变老时,观念会偏向“他们年轻的时候的观点”。而“年轻人”意味着当人们变老时,观念会偏向“同时代的其他年轻人的观点”。根据后面两句的描述,年轻人的观念带动了其他人的观念改变,所以是会偏向同时代的其他年轻人。
引用 crazybaofulusha 2013-6-6 19:32
本帖最后由 crazybaofulusha 于 2013-6-6 19:36 编辑

首先谢谢楼主的翻译(貌似楼主深谙翻译之道,戴着镣铐跳舞跳得疯狂,所以译文中加入意译部分多些),还有贴出来的注释,没注释我真心看不懂这篇文章,不过有注释了还是木有完全吸收,呜呜呜
下面提点自己的观点,供参考。

1.
Compared with their elders, they are welfare cynics.
同老一辈人相比,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再对福利制度抱有奢望。
同老一辈人相比,现在的年轻人对福利制度持怀疑态度。
个人对于cynic的理解:相比于老一辈认为对福利制度有多么好,多么值得骄傲,年轻人认为这个制度有弊病,而不是对福利的奢望。奢望本质上是对福利制度赞许的。
其实和下文的“In 1987 Britons aged between 18 and 34 were less likely than all other age groups to agree with the proposition that benefit cuts would encourage people to stand on their own two feet: now the young are more hard-hearted than most.”以及“Everybody has become calmer about homosexuality and more sceptical about welfare over the past few years.”形成呼应。如今的年轻人认为削减福利有利于年轻人自食其力,正如哈耶克所述,福利制度供养懒人。

2.
这一代年轻人力主消减政府赤字
这一代年轻人力主削减政府赤字

3.
These have swelled to a maximum of £9,000.
这些措施使得大学学费最多高达£9000。
如今大学学费涨到了最多高达£9000。
完成时,动作发生到现在并且还有影响,不讲明是如今,看前面的句子,易造成误解。

4.
The loans are on such generous terms that this is still a form of welfare, but it does not feel like it.
贷款条件的宽松使得这种学费制度仍被当成是一种福利,但这只是徒有其名而已。
贷款条件的宽松使得这种贷款制度被当成一种福利,但其实不然。
this指代的是贷款条件宽松,不是指学费制度,such...that引导的结果状语从句

5.
residential care
起居费用
家庭护理

6.
(admittedly a subject where liberalism is harder to define)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这个不大符合自由主义定义的国家中,该问题确实困扰着很多人)
(当然,在堕胎问题上很难定义何为开放/何为自由主义)
这句话语法我也请教了专业人士 = admittedly a subject in which liberalism is harder to define
同意四眼猹童鞋的。where = in which引导的定从。这个属语法问题。

7.
A French poll suggests les jeunes are becoming less iconoclastic.
在法国,调查显示,年轻人已经变得不再那么特立独行了。
法国民意调查显示,年轻人已经不再那么批评传统观点了。
iconoclastic  
adjective
(formal) criticizing popular beliefs or established customs and ideas
“特立独行”貌似“批评”的意思没出来
引用 张泽之123 2013-6-8 00:14
翻译甚好
引用 菊酒兰茗 2013-6-14 22:23
长知识,谢谢了。
引用 kkw 2013-7-9 20:42
fsz兄,你好。

(admittedly a subject where liberalism is harder to define)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这个不大符合自由主义定义的国家中,该问题确实困扰着很多人)
(当然,在堕胎问题上很难定义何为开放/何为自由主义)

我比较认同crazybaofulusha的解法。1/从语法上看,where是等in which,2/从现实看,关于堕胎问题,是个好复杂的问题,至少关系到我们应该怎么样看待我们的身体,怎么样看等什么才算“一条人命”,所以才说,在堕胎上,很难讲什么样的态度是自由主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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